万州发布最新森林防火通告 7月16日起全区进入森林高火险期
时间:2023年7月18日 来源:万州时报
三峡传媒网讯 (记者 洪华莺)7月17日,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最新森林防火通告,明确7月17日至10月10日为我区森林高火险期。在此期间,全区森林高火险区(万州区行政辖区内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)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
通告强调,在森林高火险期,凡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单位和个人,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或途经林区,禁止野炊、烧烤、打火把等游玩用火,禁止烧香、烧纸、点蜡、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用火,禁止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和爆破等生产用火,禁止烧荒、烧灰积肥、烧秸秆枯枝等农事用火,禁止私架电线、电网捕猎等其它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。
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出,当前,我区正处于森林防火紧要期。全区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通讯、报纸等加强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灭火知识,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。各森林防火检查站(临时卡口)必须加强值班值守,严格收缴火源,坚决防止火源进入林区;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、禁火检查,实行扫码进出林区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、阻挠和妨碍森林防火检查。林区内输电线路、变电站、通讯线路、输气管道、易燃易爆物品贮存仓库等经营管理单位,要全面排查,及时整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。
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强调,对于违反森林防火通告的单位和个人,区内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《森林防火条例》《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》和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等规定从严从快处罚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同时,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,请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(森林火情报警电话:58512119,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举报电话:58240119)。
为全面做好近期的森林防火工作,万州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求,即日起,全区各镇乡(民族乡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涉林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、行业部门监管责任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以及护林员巡山守卡的具体责任。所有巡山护林人员和值班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。各类森林扑火队伍做好森林火灾扑救装备维护保养工作,开展靠前驻防和带装巡护,做好随时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等,全面筑牢防灭火安全屏障,坚决守好青山绿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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